第一章 作品版权协议

第一条 版权归属

1.1 本协议所称“作品”,是指社团成员在参与社团活动期间,以社团名义或为社团目的所独立或合作完成的,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。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: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、美术、设计、计算机程序及其源代码、游戏存档数据等。

1.2 作品的著作权由创作者(自然人)享有。任何个人或组织,包括本社团,不得宣称对创作者的个人作品拥有著作权

第二条 合作作品的权利行使

2.1 由两名及以上成员共同创作的“合作作品”,其著作权由全体合作作者共同享有。

2.2 合作作品的行使规则如下:

- (a)内部协商:行使著作权(如许可他人使用、转让部分财产权等重大事项)需经全体合作作者达成一致授权安排

- (b)单独行使:任何一位合作作者有权在不影响作品整体价值和商业前景的前提下,为非商业目的单独行使署名、发表、修改等权利,但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其他合作作者的合法权益

- (c)收益分配:合作作品产生的任何收益,由合作作者另行约定分配比例;若无约定,则推定为平均分配

第三条 授予社团的许可

3.1 为确保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,创作者在此授予社团一项全球范围内、免许可使用费、不可转授权的普通使用许可

3.2 许可范围仅限于以下与社团相关的非商业性活动

- (a) 在社团内部进行学习、交流和研究;

- (b) 在社团官方运营的网站、社交媒体、出版物等平台进行发布、宣传和展示;

- (c) 用于社团参与的各类非营利性比赛、展览和公益活动。

3.3 社团在使用作品时,必须为创作者署名(署名方式可为真实姓名、社团内常用昵称或代称),并应维护作品的完整性,不得进行歪曲、篡改

第四条 特殊授权

4.1 若因社团发展需要(例如,确定社团官方标志等),社团可与创作者另行协商,受让特定作品的著作权

4.2 若社团需将成员作品用于本协议第三条约定范围之外的用途(如商业合作、制作周边产品进行销售等),必须另行与相关创作者取得一致同意

第五条 创作者的保证与责任

创作者保证其向社团提供的作品为原创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合法权益

第六条 成员退出

社团成员退出社团后,本协议第三条授予社团的许可继续有效

第七条 争议解决

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社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第八条 其他

8.1 本协议内容与创作者另行作出的特殊声明不一致的,以特殊声明为准

8.2 本协议就每一项独立作品,于该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单独生效,并就该作品视为创作者已阅读、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。